一、专利如何进行申请
1、专利的申请办法:首先,当事人提交申请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然后,受理机关对符合要求的,进行初步审核,并且在十八个月内,即行公布。最后,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通过实质审查的,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九条,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二、发明专利该怎样进行申请
申请程序:
发明专利的申请和审查程序如下几个阶段:
(1)向代理机构提供有关的资料(详见下面“申请资料”);
(2)由代理人撰写申请文件;
(3)由代理机构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递交合格的申请文件,并取得申请日和申请号;
(4)由专利局对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合格后于申请日起18月即公布其申请文件,取得临时保护;
(5)从申请日起3年内,由申请人通过代理机构向专利局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否则,该申请视为撤回;
(6)由专利局对申请文件进行实质审查,并发出实质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通过代理人对审查意见进行答复;
(7)最终,专利局作出授权或驳回的决定。
在上述程序中,申请人始终会在代理人的帮助下来完成专利申请和审查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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