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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被人异议了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04-18 02:03:59 浏览:666 来源:自编
一、商标申请被人异议了怎么办

1、当申请注册的商标通过初步审定进入初审公告后的3个月异议期中,一旦被他人提出异议,则会启动商标异议程序。

该申请注册的商标则成为被异议商标,即使是已经被刊发注册公告的,该注册公告无效。申请人能否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则取决于商标局对该商标的异议裁定。

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及时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等的副本送交被异议人,限定被异议人在收到商标异议书等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在限定期限内未作出书面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异议程序照常进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二、什么是商标异议

1、商标异议是指,除商标申请人外的其他人,在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后三个月内,对该商标的注册申请材料是否齐备、主体是否合格、程序是否合法等相关方面内容提出异议的程序。

2、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永瑞集团小编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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