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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了解吗?分公司与子公司的纳税方式

发布时间:2019-03-26 05:00:27 浏览:866 来源:原创


欢迎来到永瑞E课堂。大多数人容易混淆分公司与子公司,虽然有时候分公司与子公司作用相差无几,但是其实大多数时候分公司与子公司是不一样的,比如说,纳税的时候。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子公司必须独立核算,独立申报纳税。子公司应当单独计算应纳税额,在注册地缴纳税款,并适用按月(或季)预缴、年底汇算清缴的规定。

而分公司由于不是独立法人,可以不独立核算,所得税可以在总公司合并汇算清缴。分公司在企业所得税的征管上执行跨地区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


另外,相关的企业所得税审批、备案事项,子公司自行收集整理资料,向当地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分公司应由总机构收集整理资料,并总机构所在地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第二则是其他税种的影响:增值税上,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因此,无论设立子公司还是分公司,都需在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其他地税,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均需在资产所在地纳税;而个人所得税也应在企业生产经营当地缴纳。因此,无论设立子公司还是分公司,对项目所在地的地税基本不产生影响。


相对纳税来说,的确可以认为分公司更为方便,但是在开立公司的时候,要知道分公司在法律上不算是独立法人,而子公司却是。法律上规定法人可以做的事子公司可以做但分公司却不一定可以做。

我们打个比方,如果把母公司比喻为监护人,分公司就像一个Baby,子公司则是步入职场的小年轻,自理能力一样吗?当然不一样!

今天的分享就到此结束了,更多创业干货,请关注《永瑞E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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