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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永瑞E课堂。今天要跟大家分享的主题是: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这样的观点:“法人”是“法定代表人”的简称。同时有些人也会直接把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看作公司法人。但事实上这两种观点都是错误的。
先来说法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单来说法人就是指特定的社会组织,如作为企业法人的公司,所以把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看作公司法人是不正确的认知。法人与自然人不同,是种无生命的社会组织体,法人的实质,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法定代表人则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简称为“法人代表”。
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关系是:法人是拟制的人,因此需要通过自然人来表示它的意志。
一般来说,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公司设有董事会的,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做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对内在企业内部通常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外是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法定代表人的权利,是由法人赋予的,法人对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动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是代表人的行为若超出法人授予的权利范围,法人就可能需要为其承担责任。
今天的分享就到此结束了,更多创业干货,请关注《永瑞E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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