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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张三将持有广州某服装有限公司的100万股权转让给李四,在股权转让前后,张三和李四需要缴纳股权转让印花税吗?
那我们需要看看他们之间是在什么的前提下:
第一种,张三的企业注册资本是认缴制的,在企业开业期间没有实缴注册资本,也就是说张三和李四之间在广州某服装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是没有发生实际资金的转让,故张三和李四在股权转让后就无需缴纳印花税;
第二种,张三的企业注册资本是100万,在企业开业期间张三去企业开户银行进行了30万的实缴验资,那张三和李四在广州某服装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中是有发生30万实际金额的,张三和李四则要在工商变更股权后去税务局进行申报纳税。
张三和李四如何申报缴纳股权转让中发生实际金额30万的印花税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91)国税发155号文件规定,企业股权转让合同按“财产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交纳印花税,适用税率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纳税时间为合同签订当日。
同时按照财税〔2019〕13号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半。
由此可以算出张三和李四分别需要缴纳的印花税是:
300000*0.0005*0.2=75元
张三和李四所属工商部门变更完广州某服装有限公司股权后还需要去所属税局填写《印花税纳税申报表》中的“产权转移数据”,提交给税务局申报和当场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缴纳完成后税务给双方各一份“完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