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瑞知识文库

咨询热线:400-662-3718

2021广州南沙大专生入户指南

发布时间:2021-06-17 03:33:16 浏览:500 来源:网络转载
南沙人才政策再一次优化
符合条件的大专生也可以入户
【11月25日,南沙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南沙区2020年度使用总量控制类指标引进才入户的申报通知》,其中提到:在南沙11类引进单位之一就业,且社保满6个月以上的大专以上学历人才,可以在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9日申报入户。】
根据此前南沙执行的人才购房政策:只要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受户籍、社保、个税限制,即可享受南沙区范围内首套房购房资格。
如今,符合条件的大专毕业生可以入户,根据广州限行购房政策,落户广州即可享受购房资格。
大专也可以落户广州
一.10类申报单位(人才)类别
1、重点税源企业:2019年在本区域内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企业;
2、招商类企业;
3、重点建设项目单位:纳入本年度的重点建设项目或重点建设预备项目业主单位;
4、由于用人单位整体迁入、项目建设等原因,确需将户籍迁入我市,经省、市、区政府同意,明确给予引进的人员;5、科技型中小企业、科研院所及新型研发机构;
6、纳入“小微工业企业培育库”的工业企业;
7、金融服务类企业:
8、航运物流类重点企业;
9、本年度纳入国家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统计的“四上”企业;
10、二级甲等以上社会办医疗机构。
二.入户基本条件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出资比例超过10%(含10%)的持股股东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离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
在本区引进单位就业且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以上(在关联企业的参加社保时间可一并计算),引进单位成立时间不足2年的申报人员参加社保满3个月以上;
对确有特殊专长、能力或获得重大表彰、奖励,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特殊需要人员,如确需引进须由引进单位报送岗位特殊需要说明及人才的专长、能力或获得重大表彰、奖励情况、工作表现、业绩情况等,以及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意见,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三.申办流程 2020年度引进人才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申报材料受理日期为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9日。
区商务局负责重点税源企业、招商类重点企业;区发改局负责重点建设项目单位;区统计局负责核准本年度纳入国家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统计的“四上”企业;区科技局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区工信局负责纳入“小微工业企业培育库”的工业企业;区金融工作局负责金融服务类企业;开发区口岸办负责航运物流类重点企业;区卫健局负责二级甲等以上社会办医疗机构、高科技生物医疗企业;区人社局负责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区税务局和区财政局负责核准重点税源企业纳税额度。
01申报 申报单位向有关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02初审 各主管部门对本系统重点企业、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并在单位推荐表加具推荐意见。对企业和个人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将符合条件的初步引进人才名单和材料报区人社局。
03复审 区人社局严格审查申报人员的申请条件,包括核验年龄、学历(资格)证书、社保缴费等。
04报批 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或委托副组长召开专题会议,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研究推荐同意使用指标人员名单。
05办理入户 区人社局按照审定通过的人员名单,对在申办系统完成申报的人员,审核办理引进人才入户手续。
4.申报材料
01、申报材料《南沙区申报使用2020年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单位推荐意见表》(下称单位推荐表,单位加盖公章);《南沙区申报使用2020年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人员情况汇总表》(下称申报汇总表,单位加盖公章),并将人员按重要程度排序;《广州市引进人才申报表》(单位负责人、申请人签名确认,加盖公章,双面打印);
引进单位推荐申报人员的内部公示情况(含公示现场照片);
02、个人申报材料 申请人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复印件);根据不同的申请条件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
(1)以学历作为引进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供毕业证(核对原件,交复印件)以及学历查询结果或认证材料。其中学历认证材料主要包括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执业资格为引进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供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权的部门所核发证书原件(核对原件,交复印件)、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查询、确认、核验材料等。
(3)以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作为引进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供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权的部门所核发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核对原件,交复印件)、“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查询、确认、核验材料等。
(4)其他类别申报人。申请人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特殊招录人员,须提供公务员考录部门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的招录(聘)或转调任证明及同意申报复函。

扫一扫 加关注,获取更多创业资讯

免费电话咨询
400-662-3718

@2006 -2016 yracc.com 版权所有 icp证:粤ICP备15036807号-3

在线咨询